租戶不按時交租金的處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按照規定此時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的房屋,并且同時要求承租人補交相應的房屋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交付租賃物義務和適租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租戶不按時交租金的處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按照規定此時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的房屋,并且同時要求承租人補交相應的房屋租賃。
出租人需要履行的義務有交付出租物;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物的瑕疵擔保;以及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是收取租金權;對租賃物的轉讓權;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