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有承擔違約責任和被解除合同,一般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進行協商處理,若雙方無法進行協商的,或者協商不成的,則可以前往人民法院進行處理判決。
第七百一十三條:【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有承擔違約責任和被解除合同,一般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進行協商處理,若雙方無法進行協商的,或者協商不成的,則可以前往人民法院進行處理判決。
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對方不履行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等。